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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示范妇女之家建设情况检查的通知

2017-12-11 21:56:03  来源: 毕节市妇女联合会  

各县(自治县、区)妇联:

根据省妇联《关于开展示范妇女之家创建活动的意见》(黔妇字〔2013〕5号),结合市妇联与各县(区)妇联签订的《2013年对县区妇联目标考核责任书》确定的示范妇女之家创建任务数,各地按照示范妇女之家创建标准开展创建工作。2013年全市共创33个示范妇女之家,按照省示范妇女之家审核评估工作要求,市妇联将组建工作组,对已申报示范妇女之家的村、社区(居委会),进行实地检查。请各县(区)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3年7月。

二、检查内容

以示范妇女之家八有(有场所、有设施、有队伍、有专人、有制度、有活动、有资料、有品牌)为主要内容,机构、职能、职责、活动项目要挂牌上墙。具体查看妇女之家挂牌、服务制度上墙、档案和台账等建设情况(具体标准附后)。

三、检查方式及步骤

(一)开展自查(2013年6月)。各县(自治县、区)对照示范申报妇女之家标准进行自查,填写《毕节市示范妇女之家检查自评表》,于6月30日前报市妇联办公室。

(二)实地检查(2012年7月)。检查组将根据各地申报情况,重点抽查申报的省级妇女之家,采取听汇报、查看妇女之家挂牌、服务制度上墙、档案和台账等建设情况。

(三)审定授牌(2012年8月)。对经审定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居委会)妇女之家,市妇联将授予毕节市妇联示范妇女之家牌子。

四、检查组分组安排

第一组:(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

组长:黄文碧

成员:黄 梅

第二组:(七星关区、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县、赫章县)

组长:罗奇志

成员:陈怀颖

附:《毕节市示范妇女之家检查自评表》

毕节市妇联

2013年6月5日

附:

毕节市示范妇女之家检查自评表

类别

总体目标

主要标准

分值

自查得分

检查

得分

组织

建设

组织机构健全,妇女组织网络完善。

1.有组织领导。村妇代会、社区(居委会)妇联班子健全,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居委会)妇联主席进两委,报酬落实。有领导分管妇女工作,定期研究妇女之家的建设。(5分)

2.有管理人员。有一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建立考核激励机制。(5分)

3.有志愿者队伍。农村有1支以上以妇女为主的巾帼志愿者队伍,社区(居委会)有两支以上以妇女为主的巾帼志愿者队伍,每支队伍有负责人,定期开展活动。(5分)

4.有妇女活动组织。农村有两支以上以妇女为主的文体活动组织,社区(居委会)有3支以上以妇女为主的文体活动组织,每个活动组织有专人负责,定期开展活动。(5分)

20

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化建设有序。

1.有统一标识。按规定制作了妇女之家牌匾,并悬挂醒目位置。(6分)

2.有健全制度。管理制度、学习培训制度、例会制度、考核表彰制度、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信访接待制度、调研走访制度、定期开展活动制度等,各项任务落实到位。(6分)

3.有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年初有计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检查考核有标准、评选表彰有条件。(6分)

4.有工作台帐。建立六簿六册即工作活动登记簿;妇女培训登记簿;各类表彰登记簿;来信来访登记簿;帮扶对象登记薄;捐赠物资登记簿。村妇代会、社区(居委会)妇联和其他妇女组织干部花名册;妇女代表、各类先进人物花名册;五好文明家庭及其他先进典型家庭花名册、妇女代表联系群众花名册、巾帼志愿者队伍花名册、结对帮扶花名册。(6分)

5.有上墙牌子。上墙展示的牌子要有具体内容,即:妇联组织的性质和基本职能、妇代会(妇联)组织机构、妇代会(妇联)委员的工作职责、其他妇女组织及志愿者队伍状况、主要工作任务及活动项目。(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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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总体目标

主要标准

分值

自查得分

检查

得分

活动阵地

活动阵地固定,活动设施齐全。

1.有办公场所。有一个独立的或与其他部门共用的室内办公场所,配备相应的桌椅、文具、电脑、电话、传真机、照相机等办公设施。(8分)

2.有活动场地。整合农村、社区(居委会)活动阵地,农村应有20平米、社区(居委会)应有不小于30平米以上的室内活动学习培训场所。有室外活动场地和固定的健身器械。(8分)

3.有心理咨询室。社区(居委会)要有独立的心理咨询室,定期为有需求的妇女儿童提供服务。(6分)

4.有图书阅览室。可以和农家书屋、社区(居委会)图书室合并使用。农村要有200册以上、社区(居委会)要有300册以上妇女儿童方面的图书,定期向妇女儿童开放。(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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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发挥

活动开展经常,群众参与面广。

1.作用发挥好。充分发挥妇女之家在宣传教育、维权服务、开展活动等方面的优势,面向妇女儿童开展综合维权服务、创业就业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家庭教育服务、社区文化服务、家政信息服务、婚姻家庭服务、心理咨询服务、帮扶救助服务等。妇联日常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每年围绕重大节日和纪念日开展大型宣传教育、维权服务和文体活动5次以上,举办各类培训两次以上。(8分)

2.活动品牌化。有两个以上品牌工作。结合妇联六大主体活动(即: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维权计划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双合格计划、强基固本工程。),打造富有特色的工作品牌,得到当地党委、政府肯定和妇女群众欢迎,有一定的社会影响。(6分)

3.工作有创新。能够围绕党政工作中心、妇联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妇女工作思路、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和活动方式等方面有创新有突破,成效显著。(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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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自查单位(盖章):

县(区)、乡(镇、街)、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