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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毕节市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主题活动的通知

2017-12-11 21:55:56  来源: 毕节市妇女联合会  

毕节市妇联

毕节市关工委

文件

毕节市教育局

毕节市文明办

毕节市民政局

毕节市卫生局

毕节市人口计生委

毕市妇通〔2013〕7号

关于开展毕节市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

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妇联、关工委、教育局、文明办、民政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精神,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家庭教育知识,推动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协调发展,有效提升广大家长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教子能力,促进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毕节市妇联、毕节市关工委、毕节市教育局、毕节市文明办、毕节市民政局、毕节市卫生局、毕节市人口计生委决定联合开展毕节市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主题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毕节市妇联 毕节市关工委

毕节市教育局 毕节市文明办

毕节市民政局 毕节市卫生局

毕节市人口计委

2013年2月27日

毕节市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

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主题活动方案

一、活动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实施《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贵州省家庭教育十二五规划》和《毕节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指导和推进我市家庭教育工作,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扩大家庭教育宣传覆盖面,促进我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活动目的

毕节市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通过邀请家庭教育有关专家举行家庭教育公益讲座;各县(自治县、区)妇联因地制宜,开展各具特色的家庭教育公益讲座,深入基层学校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提高家长对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观,掌握家庭教育的有效方法,规范自身的教育行为,提高家教知识普及率。

三、活动主题

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

四、活动内容

(一)邀请家庭教育有关专家举行家庭教育公益讲座。

(二)各县(自治县、区)妇联组织当地家庭教育专家和志愿者深入社区、学校开展讲学、咨询、服务活动。

五、活动步骤

(一)筹备阶段(时间:2013年3月)

完成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活动筹备工作(邀请专家、活动通知、参与学校排课等),并开展前期宣传工作。

(二)活动阶段(时间:2013年4月-5月)

按照制定的整体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三)总结阶段(时间:2013年6月)

整理汇总全市开展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主题活动资料,配合活动图片、视频资料存档,并进行总结。

六、组织机构

成立毕节市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主题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 萍 毕节市妇联主席

副组长:罗奇志 毕节市妇联副主席

吴学梅 毕节市离退局副局长、关工委秘书长

覃珍贵 毕节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 丽 毕节市文明办

孟天明 毕节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 屏 毕节市卫生局副局长、红十字会副会长

卢 萍 毕节市人口计生委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成 员:黄 梅 毕节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工作员

丁 健 毕节市关工委工作员

张 伟 毕节市教育局

郭贵菊 毕节市文明办

张明鹤 毕节市民政局基政科科长

谢 颖 毕节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张 润 毕节市人口计生委妇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妇联妇儿工委办,负责具体相关工作。

七、活动要求

(一)各县(自治县、区)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成立领导小组或安排专人负责,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各县(自治县、区)在组织活动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图片、视频等活动资料,及时在讲座结束后填写《毕节市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活动登记表》(见附件)并上报。

(三)各县(自治县、区)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情况,并于2013年6月25如前将各地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图片、影音资料、简报等)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市妇联妇儿工委办。

联系人:黄 梅

联系电话:0857-8638897 18984450081

邮 箱:71969447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