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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1 21:55:53 来源: 毕节市妇女联合会
毕节市妇女联合会
文件
毕节市综治办
毕节市司法局
毕市妇通〔2013〕8号
关于开展全市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妇联、综治办、司法局:
201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20年,也是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开展的第十四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市委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妇联十届五次执委会议、省妇联十届三次执委(扩大)会议安排部署,进一步深化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妇女维权服务,关注妇女民生,以更好地深化平安毕节建设,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根据省妇联、省综治办、省司法厅《关于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通知》(黔妇字﹝2013)5号)要求,市妇联、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决定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以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主题,联合开展第十四个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与妇女法制宣传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全国政法工作会议要求把促进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作为重要目标,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妇女权益保障法》已颁布实施了20年。各级有关部门要抓住契机,大力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1、进一步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积极推动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将妇女发展与权益保障纳入当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规划,出台具体的政策措施。
2、深入开展妇女法制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权益问题,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3、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强化维权周活动效果。维权周期间,全国妇联将与中国移动合作,面向全国开展以倡导男女平等、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为主题的短信征集活动,我市各级有关部门要按要求,积极发动广大群众参与进去,同时综合运用各种传媒手段,探索利用微博、手机短信、社交网络等宣传平台,强化维权周活动效果。
维权周期间,全市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以保障和改善妇女民生为重点,着力在开展维权服务质量上下功夫,通过各种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及时将党和政府的温暖及《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送到妇女群众身边。在发动妇女群众广泛参与的基础上,重点面向城市流动妇女、农村妇女尤其是留守妇女,有针对性地宣传劳动就业、土地承包及征收征用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帮助她们知晓法律、学会运用政策,引导妇女增强公民意识、法律意识以及依法维权的能力。要集中开展春风行动等创业就业服务。把女农民工、女大学生、城镇下岗失业妇女等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收集、发布适合妇女的就业岗位信息,争取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推动相关就业政策的落实,为有创业意愿的妇女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平等的劳动就业权利。要集中开展维权服务。充分发动法官、检察官、律师、心理咨询师、社工等志愿者,集中开展维权咨询指导、心理情绪疏导、婚姻家庭关系调节、邻里纠纷调解、社会工作服务等,集中推动信访积案和重大典型案件的督查督办,为妇女提供面对面的维权服务。要集中开展困难帮扶。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困难妇女底数及其需求,以妇女得实惠为目标,尽妇联所能、协调有关部门、发动社会力量,切实为失地失业妇女、单亲特困妇女、病残老龄妇女等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与问题,使维权周真正成为了解妇女三最问题的过程,开展妇女群众工作的过程,为妇女送温暖、送服务的过程。
二、立足基层努力为妇女群众提供维权服务
各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把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作为法治建设的灵魂,把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任务的要求,努力为妇女群众提供维权服务,切实为广大妇女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1、大力推广妇女信访代理协理制。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发展妇女信访代理员队伍,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协助党委政府化解矛盾纠纷,帮助妇女群众维护合法权益。
2、进一步强化基层工作阵地的维权服务功能。注重发挥基层综治工作中心、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12338妇女维权热线、社区(村)妇女之家、妇女维权岗的作用,深入扎实地面向妇女群众开展维权服务。维权周期间,每个社区、村的妇女之家都要开展至少一次法制宣传和维权服务。
3、不断推进留守妇女互助、妇女议事等工作。针对留守妇女生产生活的多样化需求,着力提升互助组覆盖率、拓展帮扶新内容。构建妇女议事平台,组织妇女代表对本村(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以及妇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体议事探讨,同时注重议事效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推动解决问题。
4、不断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丰富创建内涵、拓展创建外延、提升创建水平,以留守、流动家庭为重点,继续开展平安家庭三级示范创建,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还要发动社会力量,对服刑在教妇女、刑释解教妇女、女性吸毒人员、女性艾滋病感染者等特殊群体,积极开展安置帮教与困难帮扶。
各级有关部门要从关注服务妇女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积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谋划。各级妇联、综治、司法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将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与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相结合,根据当地妇女的三最需求,切实为广大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同时,要重视开展活动宣传,综合运用各种传媒手段,尤其是互联网和手机平台,通过专题网页、在线互动等方式开展妇女法制宣传和维权服务,扩大维权周活动的效果和影响,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精神,今后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将不再单独下发通知。每年这个节点各级有关部门都要按照要求,立足群众需求,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应活动,确保维权周常抓常新、取得实效。各地开展维权周活动的具体时间不做统一规定,原则上安排在3月8日前后进行。各地要认真总结并及时报送维权周活动开展情况和有关图片音像资料,报送截止时间为每年的3月20日。
联系人:罗丽
电 话:0857-8222479(传真)
电子邮箱:dqflqyb8222479 @163.com
毕节市妇女联合会 毕节市综治办
毕节市司法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毕节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印 2013年2月27日
(共印40份)